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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人力资源市场逢周一、二、三、五上午举办现场招聘会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玫瑰路53号      2008年12月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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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技能鉴定

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办事指南
编号:6号
1.事项名称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2.颁发的法律文书职业资格证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行政许可事项,终审;凭资格证书可享有从事某种职业的技能资格
4.审批依据《劳动法》第68、69条;
《职业教育法》第8、20、25条;
2000年劳动部6号令第2、3、5、6、7、9、10、12条;
5.审批条件经政府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者
6.审批需提交的文件资料经政府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成绩单
7.受理申请材料的办法 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 □√无
不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 □√无
申请材料因不符要求不接受时有无书面告知:□有; □√无
8.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高明区职业培训就业局(荷城街道玫瑰路53号)
9.审批决定机关高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0.审批程序劳动者经培训、考核鉴定合格后,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11.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
12.审批收费□有,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
13.审批表格□√有(各表格见附件);  □无
14.是否有年审□有(具体办法见附件);  □√无
15.法律救济办法申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6.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及电话受理咨询:高明区职业培训就业局职业技能培训股 88823463
投诉机构:高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8823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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