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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人力资源市场逢周一、二、三、五上午举办现场招聘会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玫瑰路53号      2009年1月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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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外国人就业

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及就业证办事指南
编号:1号
1.事项名称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及就业证
2.颁发的法律文书就业许可证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许可事项,终审;外国人持此证件方可在国内就业
4.审批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93)
(国务院令第412号)
根据劳部发(1996)29号文《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及管理规定》第一章第四条,第三章第十二条及第十六条。
5.审批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三)无犯罪记录;(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6.审批需提交的文件资料(一)《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二)聘用意向书;(三)拟聘用外国人原因及报告;(四)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五)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证及复印件;(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七)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八)有效护照及复印件。
7.受理申请材料的办法 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 □无
不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 □无
申请材料因不符要求不接受时有无书面告知:□√有; □无
8.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高明区职业培训就业局(高明区荷城街道玫瑰路53号)
9.审批决定机关高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0.审批程序到劳动保障部门填《就业登记表》,经劳动保障、公安部门联审后,由劳动保障部门签发《就业许可证》
11.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3个工作日完成
12.审批收费□有,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
13.审批表格□√有(各表格见附件);  □无
14.是否有年审□√有(具体办法见附件);  □无
15.法律救济办法申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6.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及电话受理咨询:高明区职业培训就业局劳动就业股 88889926
投诉机构:高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8823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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