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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单位招聘
单位办理招聘手续和服务项目简介
一、办理招聘手续须知
初次办理的单位,需提供以下证明的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盖公章);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单位证明,证明内容:指定今后负责招工事务的人员的姓名及其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印章(或按照本局提供的证明样式填写);点击下载“证明书”
4、外市单位需提供当地劳动部门同意外出招聘证明。
招工单位的证件经本中心核实后,即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招聘服务卡》,本局凭《招聘服务卡》和持卡人的身份证向单位提供招工服务。《招聘服务卡》过期后仍需在本中心办理招工的单位,则按初次办理招工的单位,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二、注 意 事 项
招工单位公布的招工信息必须符合劳动政策法规要求,信息内容真实、准确,招工单位不得以报名费、资料费、表格费、培训费、服装费等为名收取求职者的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就业保证金、抵押金(物)。
三、服务项目简介:
1、现场招聘会
逢星期一、二、三、五上午举办现场招聘会,请提前一天预约招聘摊位。招聘会上午9点开始,单位凭《招聘服务卡》和持卡人的身份证到我局办理进场手续(9:30之后,不再保留单位预订的摊位)。
2、发布招工信息、查询人才库
招工单位需要我局发布招工信息委托推荐到单位面谈的,必须符合劳动政策法规的规定与企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为企业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保证企业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保证企业员工每周至少休息1天、保证企业员工月薪(含试用期)不低于佛山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凡用人单位完全符合以上规定的,职业培训就业局为单位免费发布招工信息,免费提供委托招工服务。
在我局网站已注册的用人单位[未注册的单位可登录我局网站(www.gmjob.com.cn)免费注册],可以到我局人才资源库(www.gmjob.com.cn)查询人才信息,招聘合适人员。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玫瑰路53号
业务股室:职业培训就业局劳动就业股
电话:0757-88820203
传真:0757-88887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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